魚塭面積
操作與分析
指標說明
資料來源:農業部漁業署
指標說明:

林地面積為內陸養殖的單養面積及混養面積之加總,內陸養殖包含鹹水魚塭、淡水魚塭及其他魚塭。

(一)鹹水魚塭:在沿岸、內灣或海埔新生地等圍築堤防,利用潮水漲落灌排海水養殖水產生物。

(二)淡水魚塭:指利用土地圍築堤岸,使其經常蓄積淡水達一定深度,專供集約方式養殖水產生物,但不包括粗放方式養殖水產生物之湖沼水庫。

(三)其他魚塭:指利用灌溉用之池、埤、湖、沼、水庫等養殖水產生物。

(四)養殖方式:依實際養殖狀況,分為單養、混養及休養三類。

1.單養:指一個養殖池內,專養一種水產生物者。

2.混養:指一個養殖池內,同時養殖二種以上水產生物者。

3.休養:指已相當期間(一年內)未從事養殖,且近期無復養可能之停養殖魚塭。

起始資料時間:民國43年,此僅提供最近10年資料。
資料週期:
資料更新時間:次年9月底
魚塭面積為內陸養殖的單養面積及混養面積之加總,由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依據蒐集統計或派員調查逐項查記填表,送所屬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審核後,填報資料於漁業調查統計系統,再由漁業署據以彙編。各年確切數字隨滑鼠游標移動位置即可顯現。